罐車的緊急切斷裝置的使用要求與檢查
1.緊急切斷閥的設置盡可能靠近罐體根部,不應兼作它用,在非裝卸時緊急切斷閥應處于關閉狀態(tài);
2.緊急切斷閥應能防止任何因沖擊或意外動作所致的無意識的打開;
3.遠程控制系統(tǒng)的關閉操作裝置應裝在人員易于到達的位置;
4.油壓或氣壓式緊急切斷閥應保證在工作壓力下全開,并持續(xù)防止48h不致自然閉止;
5.緊急切斷閥自始閉起,應在10s內閉止;
6.緊急切斷閥制成后應經耐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合格;
7.罐車的定期檢查過程中,檢查緊急切斷裝置,不應出現(xiàn)腐蝕變形及其他可能影響正常使用的缺陷,遙控關閉裝置應能正常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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